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18〕16号)、《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<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>的通知》(黔教助发〔2019〕95号)和《emc中国官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修订)》的要求,经我们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结合我们实际情况,严格按照相关评审条件,对各班评议小组评审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认真审核,同意阳灵玉等8名补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报送学校资助中心审批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(具体名单见附件),公示时间10月12日-10月14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Emc易倍体育全站资助工作办公室反映,电话0851-88635360。
附件:Emc易倍体育全站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档次备案表(补)
中共Emc易倍体育全站委员会
2021年10月12日